各二级学院:
根据省教育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《关于开展消费帮扶活动的通知》(湘商运〔2022〕5号)文件精神,为推进我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改革,促进人才培养与乡村振兴工作的深度融合,提升我校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的综合能力,决定组织举办“消费帮扶营销大赛”(以下简称“大赛”)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赛对象
本次大赛参赛对象为我校在校大学生。
二、参赛形式
本次大赛由指导老师组建学生团队开展比赛活动,每个团队限指导老师1人,学生人数不限。
三、报名办法
分指导老师报名(9月10—9月20日)和学生报名(9月20—10月15日)两个环节。
指导老师在“中青之家”小程序报名。指导老师报名结束后,学生开始报名,学生报名时可在已报名指导老师库中自主选择指导老师。报名方法:关注“湖南省市场营销协会”官方微信公众号(微信号:hnyx20),在“中青之家”小程序上报名。
四、比赛内容
1.自主销售。(9月20日-12月25日)参赛团队充分调动资源优势,广泛利用各自微信、QQ等平台,销售大赛产品。销售平台:“中青之家”微信小程序。
2.直播带货。(9月20日-12月25日)参赛团队利用抖音直播等形式销售大赛产品。指导老师组织学生在“中青之家”小程序“抖音直播报名”栏进行报名。
3.短视频创意大赛。(9月20日-12月25日)参赛学生参与《我为“农小湘”代言》短视频创意大赛,每周根据不同大赛主题话题拍摄短视频。
4.“帮扶之星”评选。(11月27日-12月20日)分初赛和决赛,参赛学生从“中青之家”小程序导航栏“帮扶之星评选”栏目报名,初赛选出学校排名前20名进入决赛,决赛选出10名“帮扶之星”。
五、奖项设置
1.先进集体奖。获奖对象为参赛组织机构。根据定向采购金额、消费帮扶营销大赛开展情况及《我为“农小湘”代言》短视频内容综合评定,全省选前20%获奖。
2.优秀组织单位奖。获奖对象为参赛组织机构。评奖要求为:组织本校报名参赛人数 1200 人以上。
3.先进个人奖。获奖对象为参赛学生。根据参与活动实际情况,推荐3人获奖(冠、亚、季军不占名额)。
4.冠、亚、季军奖。获奖对象为参赛学生。评奖要求为:冠军为销售业绩第1-5名,亚军为销售业绩6-15名,季军为销售业绩16-35名。
5.全省营销人物 100 强奖。获奖对象为参赛学生。评奖要求为:根据总参赛人数销售业绩前 100 名评选出全省营销人物 100 强。
6.优秀个人奖。获奖对象为参赛学生。参赛学生通过“中青之家”微信小程序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额1200元以上可获奖。
7.优秀短视频创意奖。获奖对象为参赛学生。参赛学生拍摄《我为“农小湘”代言》短视频,每周选出视频点赞量第一名的,评为“短视频创意奖”;共评选10人。
8.优秀主播奖。获奖对象为参赛学生或团队。一等奖1人,二等奖3人,三等奖5人,分别颁发1000-3000元/人现金和证书。
9.优秀帮扶大使奖。获奖对象为参赛学生。指导老师选出1名参赛学生协助本团队积极参与营销大赛,团队总销量排名前三十名的领队学生,评为“优秀帮扶大奖”。
10.优秀指导老师奖。获奖对象为指导老师。评奖要求为:指导老师带领的团队销售业绩排名全省前50或团队销售业绩达到10万元。
六、其他事项
1.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,广泛发动师生参赛,其中,新闻与传播学院、管理学院、影视艺术学院等3个二级学院需组建不少于2个团队,并于9月20日将指导老师名单报送教务处。
2.学生可获取其销售额5%-10%的销售奖励,指导老师可获取其团队销售额2%的指导奖金。
3.省级组委会将组织指导老师开展专项培训,通过线上或线下等方式组织参赛学生进行培训。
4.本赛事将按照学校《教学竞赛管理制度》B类赛事进行管理。
七、联系方式
肖俊,13787410091.
附件:1.湖南省教育厅等部门《关于开展消费帮扶活动的通知》
2.湖南省2022年消费帮扶营销大赛方案
3.湖南省消费帮扶营销大赛指导老师操作手册
教务处
2022.9.13